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揭示平等原則,然而在現實就業市場中,身心障礙者仍可能因刻板印象、能力偏見,或職場環境未能適度調整,而減少參與就業市場的機會。
為落實平等就業保障,我國透過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(以下簡稱《身權法》)建立「定額進用」制度,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機關、學校、團體及事業單位,依規定比例進用具有工作能力的身心障礙者,讓身心障礙者能獲得公平參與職場的機會。
對企業而言,定額進用制度不只是法律上的義務,也是一項需要納入人力規劃的管理事項。從員工人數如何計算、應進用比例,到全職與部分工時人員如何認定,都有明確規範。若企業未達法定進用標準,也可能面臨差額補助費,甚至行政裁罰等相關風險。
那麼,企業主究竟應注意哪些事項?
壹、哪些企業需要進用身心障礙者?
依《身權法》第38條規定,只要企業達到一定員工人數門檻,即須依法辦理定額進用:
一、民營事業、私立學校及團體
員工人數達 67人以上。
二、政府機關、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
員工人數達 34人以上。
三、例外
不過,員工總數計算並非所有職務都一概納入。依《身權法施行細則》第13條規定,考量部分工作具有高度危險性、特殊勤務需求或高度體能要求,部分第一線特殊勤務人員可不計入員工總人數,也就是不列入計算進用比例的基準。
包含:
1. 治安與執法工作
例如警察人員、法警、調查人員及監所安全警戒人員。
2. 救災與救護工作
例如消防單位及航空站中實際從事救災、救護之人員。
3. 邊境與海域勤務
例如執行查緝、巡查及艦艇駕駛之關務與海巡人員。
4. 國安與軍事工作
例如國防單位從事情報、特勤及國安工作之人員。
因此,企業在確認是否達到定額進用門檻時,建議先確認計算基準,避免單純以公司總人數判斷而產生誤差。
貳、企業需進用多少身心障礙者?
達到法定員工人數門檻後,企業還需確認應進用比例。
依規定:
民營事業
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 1%,且至少應進用1人。
政府機關、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
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 3%。
公立單位員工總數 應進用身障人數
- 34-66人 進用1人
- 67-99人 進用2人
- 100-133人 進用3人
- 134-166人 進用4人
- 167-199人 進用5人
- 200-233人 進用6人
- 234-266人 進用7人
- 267-299人 進用8人
- 300-333人 進用9人
- 334-366人 進用10人
私立單位員工總數 應進用身障人數
- 67-199人 進用1人
- 200-299人 進用2人
- 300-399人 進用3人
- 400-499人 進用4人
- 500-599人 進用5人
- 600-699人 進用6人
- 700-799人 進用7人
- 800-899人 進用8人
- 900-999人 進用9人
- 1000-1099人 進用10人
計算基準原則上以每月1日參加勞保或公保的人數為準。
企業常見的問題是,平時人員異動頻繁,可能因新增員工後未重新檢視比例,導致原本符合規定的狀態,在短時間內變成不足額。因此,建議企業定期檢視人力配置,提前規劃進用安排。
參、進用人數如何計算?
企業即使聘用了身心障礙員工,也需要確認該名員工是否符合定額進用計算標準。
計算時主要會依照:
- 工作時間
- 薪資標準
- 身心障礙程度
進行認定。
一、全時工作者:薪資需達基本工資
1. 合格標準
月薪需達「基本工資」以上。
2. 加權計算方式
- 輕度、中度身心障礙者:進用1人計為1人。
-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:進用1人計為2人。
此項加權制度,是法律鼓勵企業進用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的措施。
注意事項
若月薪低於基本工資,該名員工將不計入定額進用員額。
二、部分工時(兼職):依規定折算計算
部分工時身心障礙員工的計算方式,與全時工作者有所不同,企業在安排兼職人力時,需特別留意薪資及折算標準。
1. 薪資門檻
月領薪資需達「基本工資二分之一」以上。
2. 核定計算方式
- 輕度、中度身心障礙者:進用2人計為1人。
-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:進用1人計為1人。
注意事項
若月薪低於基本工資二分之一,該名員工同樣不計入定額進用員額。
因此,企業若希望透過部分工時人力符合定額進用要求,仍應確認員工薪資及工作條件是否符合規定,避免因認定不符而產生人數落差。
肆、未足額進用的後果
若企業未達法定進用比例,最常見的情況是繳納差額補助費。不過,企業仍需留意,在特定情況下可能涉及行政裁罰。
一、差額補助費:不是罰鍰,而是特別公課
企業若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,需依規定繳納差額補助費。
1. 計算方式:差額人數 × 當月基本工資
2. 舉例說明:
新北市某公司共有395名員工,目前進用1名身心障礙員工。依規定,民營事業進用比例不得低於1%,計算如下:
395 × 1% = 3.95
依規定採無條件捨去後,該公司應進用3名身心障礙者。目前僅進用1名,因此不足:
3人-1人=2人
企業每月需依「不足額人數 × 當月基本工資」計算差額補助費。
3. 繳納時間:
企業應於每月10日前,向所在地勞工主管機關繳納。
對企業而言,未足額進用並非單純少聘幾名員工,而可能形成每月持續性的固定成本。因此,提前規劃人力配置,通常比事後補繳費用更有利。
二、行政裁罰:無正當理由違反進用義務可能受罰
雖然實務上主管機關通常以差額補助費作為主要處理方式,但企業仍不能忽略《身權法》第96條第2款規定。
若企業「無正當理由」違反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義務,主管機關可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。
依勞動部相關說明,以下情況可能被認定為無正當理由:
1. 惡意歧視
因違反身心障礙者就業歧視禁止規定而受處分,並因此造成進用不足。
2. 虛報掛名
企業以不實進用或掛名方式,試圖掩蓋未達進用比例的事實,經查證屬實。
3. 職缺偏見
在進用不足期間,企業持續僅僱用一般員工,卻無法證明已進行合理招募、職務調整或改善措施。
4. 消極拒絕
企業未積極規劃適合職缺,並拒絕政府提供的招募協助或職務再設計建議。
因此,若企業目前確實面臨招募困難,建議保留相關紀錄,例如招募紀錄、職務調整評估、與政府就業服務單位聯繫紀錄等,以證明企業已盡合理努力。
五、政府有補助嗎?——以新北市身心障礙者僱用資源為例
定額進用制度雖增加企業在人力管理上的責任,但政府也提供相關資源,協助企業降低進用及管理成本。
(一)職務再設計及輔具設備補助
若身心障礙員工因工作需求,需要調整工作環境、改善設備或提供相關輔具,企業可依規定申請職務再設計相關補助。
透過工作條件調整,不僅能協助員工適應職場,也能降低企業自行改善工作環境的負擔。
(二)身心障礙者僱用獎助津貼
為鼓勵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,符合資格的雇主若僱用身心障礙失業者,並依規定完成相關申請程序,可申請僱用獎助。
依新北市現行措施:
- 時薪制身心障礙員工:每人每小時補助70元。
-
月薪人員,每人每月獎勵 1.3 萬元。
- 最長補助12個月。
實際申請資格、適用對象及補助方式,仍應依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(三)職場學習及適應相關資源
針對初次進入職場或需要較長適應時間的身心障礙者,政府亦提供職場學習、輔導及相關支持措施,協助員工逐步融入工作環境。
企業若善用相關資源,不僅能降低人事成本,也能讓身心障礙者更穩定地投入工作。
六、結語
定額進用是平權的制度化實踐。這不只是法定義務,更是缺工潮下的多元解方,透過制度撥開偏見,讓企業在公平的天秤上達成勞資雙贏。
提前做好人力規劃與法令管理,才能在兼顧企業營運需求的同時,也落實友善職場的目標。
#勞資課程 #勞資諮詢 #勞資顧問 #中鼎顧問 #勞基法顧問 #勞資糾紛諮詢 #公司人事管理 #勞基法重點 #勞基法最新規定 #2026勞基法 #勞資顧問推薦 #員工不適任怎麼辦 #職場安全 #中小企業勞基法 #職場霸凌 #加班費怎麼算 #勞資調解技巧 #中鼎管理顧問 #中鼎勞資顧問 #員工遲到怎麼處理 #勞基法休假 #員工管理問題 #性騷擾防治 #勞基法顧問 #勞基法工時 #勞基法休假 #勞基法重點 #中小企業勞基法 #老闆勞基法 #企業勞資顧問 #企業勞資 #預防勞資爭議 #被勞檢 #工作規則修改 #工作規則核備 #員工遲到怎麼處理 #員工不適任怎麼辦 #員工管理問題 #開除員工 #高薪低報風險 #